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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胖东来以贬损品牌形象为由索赔100万,财经大V宋清辉回应

时间: 2025-04-07 20:31:00

因涉嫌侵权拟被胖东来起诉,4月7日,涉事的财经大V宋清辉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他已收到对方的律师函,他将积极准备应诉。


宋清辉,今年41岁


>>>已收到律师函

胖东来原则上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月5日晚,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胖东来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五)》显示,微博用户“宋清辉”的言论涉嫌贬损公司品牌形象,已将此列为侵权诉讼案件之一。

4月7日,宋清辉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他已收到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

该律师函显示,律所接受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周鼎律师就宋清辉在网络上发布的不实信息致函。律师函称宋清辉在3月29日14:10在微博参与“#胖东来基层员工平均月薪9886元#”,并评论:“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

3月30日再次转发并评论说:“什么是蠢货,你一无所有,却一心想着要去维护腰缠万贯人的商业利益,你就是蠢货。在蠢货比例高的地方得,得蠢货者得天下”等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存在大量歪曲委托人的言论,该微博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的行为极具主观恶意,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所郑重告知,已对该账号实施的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委托人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法律责任,原则上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胖东来拟起诉

已转公司法务部,会按司法程序往前推进

4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话,我们这边是正准备起诉,并且已经转交到我们公司法务部正在处理,因为现在这个事件已经是超过我们内部处理沟通的范畴了。”

工作人员表示:“您如果想关注后续的话,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公众号,我们会上报集团,后续有结果了,可以第一时间在这个上面公示。目前案件已经由专业律师在进行处理,我们会按照司法的程序往前推进。”

对于在河南还是在深圳起诉,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具体是公司法务部在处理。”



>>>宋清辉四点回应

“若胖东来起诉,将积极反诉”

“我为什么坚持认为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主要源于以下四点。”4月7日,宋清辉阐述了他的观点。

第一,胖东来在河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其企业文化和创始人于东来的个人魅力,这种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在小范围内的确可以高效的运作,但是要想大规模复制推广到全国甚至全球,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第二,胖东来在员工福利和顾客的服务上投入非常高,运营成本很高。虽然此举带来良好的口碑效应,但是过高的成本会限制其盈利和向外扩张。

第三,胖东来的核心优势在于服务文化,而这些许多零售企业都有,不能作为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相比之下,一些企业拥有独特的专利技术和颠覆性的商业模式,或者强大的供应链体系,这些才是难以被超越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并不是唯一的,不同的专家学者和机构,对它的定义也不同。“从传统经济学和企业战略的角度出发,我认为一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该能够独立其创始人的存在而发挥作用,即使将来没有于东来,胖东来也能够很好地传承下去,运作下去。”

宋清辉认为,胖东来的发展与创始人于东来的个人理念、管理风格是密切相连,“这种对创始人高度依赖,可能会给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于企业声誉维护以及言论边界的讨论。

“专家学者存在的价值就是批判,就是探寻真相。”宋清辉认为发表相关评论,这是自己的权利。“我微博上言简意赅几句话,指出的是一种企业流量乱象。因此,完全不存在任何贬损名誉的行为。若胖东来起诉,我将积极反诉、斗争到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荣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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