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编教师的产假时长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这些规定,河南省在编教师的产假时长至少为 9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情况:
若难产,则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育情况
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即增加60天,总共五个月。
寒暑假:
教师的产假不包括寒暑假。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综上所述,河南省在编教师的产假时长至少为9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难产、多胞胎生育、流产情况以及晚育等因素有所增加。建议教师们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