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转正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见习期满填写转正定级表
教师在见习期满后,需要填写《转正定级表》,并提交见习期工作总结。
用人单位(学校)盖章后,将材料报送至人才服务中心,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提交转正申请
试用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教职工应主动提出转正申请,或在接到组织人事部的通知后,在线上提交申请。
考评与审核
部门负责人根据教职工的表现及提交的资料,组织合同试用期的考评工作,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并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完成线上审核。
审批流程
申请人需跟进整个审批流程,如有停滞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人事部门沟通。
审批通过后,将准予转正。若审批不通过,可能会延迟转正或辞退。
编制与工资确定
教师转正后,其名字将被写入学校编制本,成为有编制的教师。
工资将按照教师资格和相关标准发放,不同学历和岗位的教师的工资会有所不同。
取得教师资格证
教师在转正前应尽快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
建议教师在见习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考评,并与学校人事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转正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