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香烟的违法数量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数额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卷烟数量
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立案追诉。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受处罚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也要立案追诉。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倒卖香烟50条以上:无论是否拥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均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立案追诉。
建议在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以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