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可以在以下情况下退还:
收受方无商品所有权或出售资格:
如果收受方没有商品的所有权或不具备出售资格,导致合同无法生效,收受方需要退还定金。
收受方存在欺瞒行为:
如果收受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瞒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收受方应退还定金。
合同内容分歧:
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应退还定金。
客观条件限制:
如果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无法成立,收受方应退还定金。
不可抗力:
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导致的,且双方均无过错,收受方应退还定金。
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还定金,可以退还。
合同条款问题:
如果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如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有不平等条款,购房者可以要求修改或退还定金。
开发商超期:
如果开发商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房屋问题:
如果房屋存在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房屋已抵押: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子已经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以上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