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这些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实业类央企
-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实业类中央企业集团,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
金融央企
由财政部等监督管理的金融央企国企,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大金融领域,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
其他央企
由文化旅游部等国务院职能部门管理的其它央企集团,如中国出版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等。
国务院直属企业
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国企,目前只有两家,分别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省级龙头企业
这些企业是各省份的支柱企业,在地方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如光明乳业(上海)、新湖科技(广东)等。
特殊法人国企
这类国企由政府全额出资,主要提供公共服务,如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它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而是更注重社会效益。
国有独资公司
这类国企同样由政府全额出资,但其运营目标中,社会公共目标占据主要地位,经济目标则居于次要地位。常见的例子包括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
国有控股公司
这类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它们多涉及准自然垄断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等。
国有参股(合资)公司
这类公司中,政府只是参股而非控股,它们涉及一些具体的行业和企业,如福田汽车、海尔等。
总结来看,国有企业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地方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这些企业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在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方面也发挥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