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休所,全称“干部休养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为安置和休养 军队退休军官、军队离休干部和军队退休军医等人员而设立的事业单位。它并不是军队编制,而是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或事业单位,由地方政府或军队后勤部门管理。干休所的职能主要在于为这些退休人员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旨在让他们在晚年享受到一定的优厚待遇,度过安宁的退休生活。干休所的运行经费通常由国家财政承担,管理上遵循国家的退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干休所的服务对象包括:
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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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孤老)。
干休所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老干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负责离休老干部的接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落实住所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老干部学习、阅读文件、听报告、参观考察、参加组织生活和有关会议;
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好住所离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做好医疗保健工作;
开展适合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承办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承办干休所文职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
干休所通常设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娱乐生活设施,以确保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舒适的生活环境。干休所的管理形式分为两种:
军队管理的干休所: 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部分仍然保持军籍,待遇未变; 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的地方的干休所
总的来说,干休所是为军队退休老干部提供养老、休闲、医疗等综合服务的专门机构,体现了国家对退休军人的尊重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