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近年来,网红饰品作为彰显时尚与个性的单品,受到大批年轻消费群体的关注和喜爱,越来越多的商家也开始将目光投向这个“赶时髦”的赛道。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混入其中,通过兜售假货疯狂敛财。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跨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
暴利诱惑下
夫妻同心“傍名牌”

赵某和毛某是一对“85后”夫妻,二人本来经营着一家售卖小饰品的网店,但因为商品没有知名度,生意越来越惨淡。为了突破销量困境,夫妻俩绞尽了脑汁。在浏览某跨境电商平台时,他们惊喜地发现,某品牌的饰品是网红商品,销售数据和流量都非常可观。于是,二人便动起了邪念,试图跻身这个火爆的赛道。为此,赵某做了一番“功课”:某品牌饰品正常市场售价在300至600元之间,但在国内某批发网站上售价只有两位数。要是能低价买入山寨品,再将其远销海外,那么它的“身价”就可以直接暴涨数倍,这绝对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心动不如行动,2016年10月起,赵某和毛某在某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上陆续注册了9家店铺,开始销售假冒某品牌的饰品。夫妻二人各司其职,“配合”默契。赵某负责进货、打包、发货,毛某负责打印单据、客服接待。傍上名牌后,小小的饰品在海外销售势头强劲,网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二人似乎掌握了“财富密码”。
但是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2022年11月,该跨境电商平台发现赵某、马某开设的网店有销售假冒某品牌饰品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随即立案开展侦查,于同年12月将赵某、毛某抓获,并在二人的办公地查货假冒某品牌的饰品4000余件,经鉴定均为假冒商品。这对夫妻的“暴富梦”至此破碎。
卖假货“翻车”
夫妻双双获刑

冒牌假货如何摇身一变成为海外热卖爆品?赵某、毛某到案后的供述,揭开了售假的内幕。
假冒某品牌饰品均采购自国内某批发网站,赵某、毛某收到假货后,联系物流公司将商品发往海外店铺所对应的仓库。之后,二人将商品名称标注为与某品牌正品相似的名称,再通过该跨境电商平台对外进行销售。
据毛某交代,这些商品进价在15元至30元之间,而在海外网站上,售价可以达到180元左右。尽管仿制商品的质量不如正品,但店铺通过“只退款不退货”的处理方式,避免了消费者的投诉,不仅让店铺更加“安全”,也迅速打开了市场。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2016年10月至2022年10月间,被告人赵某、毛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共同经营多家店铺,对外销售假冒某公司注册的文字及图形商标的饰品,销售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毛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二人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赵某、毛某相应刑罚。

检察机关提醒

任何企图通过制假售假来实现暴富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企业知识产权不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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