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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APP不应随意进校园

时间: 2025-04-04 10:08:00

陆 夷

近日,珠海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教育APP入校管理做到“19项不得”,旨在促进其规范使用和健康发展,不少人拍手称快。

作为“互联网+教育”的重要载体,各类教育APP已经成为学生接收作业通知、在线提交作业、完成学习打卡的日常应用。然而,部分地方对于教育APP入校把关不严,导致乱象频生。比如,此前就有学校通过家委会向家长们推荐多个学习APP,且未向教育部门备案,其中有一款英语教育平台,办理3年VIP需600元,一时间舆论哗然。还有的APP违规采集个人信息,或是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甚至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一些家长即使不满,但出于孩子学习考虑或是碍于情面,往往不得不用。

早在2018年,教育部就印发文件,对中小学学习类APP乱象进行集中治理。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也是我国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为实现对教育APP的包容审慎监管,备案制度自此开始建立起来。而从地方层面来看,无论是广东全省还是珠海、东莞等地,都不乏相应的政策举措。

具体来看,“19项不得”涵盖了落实选用要求、规范选用流程、强化数据安全、规范教学行为、加强管理培训等方面,相较于《意见》规定更具体,比如“同一类型的备选教育APP原则上不得少于3款”“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同时范围更广,不仅用于校内,也涉及到校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北京也明确发文,要求教育APP入校要坚持“非必要、不选用”原则。两地的表态均释放出“严”的信号,对于其他地方亦有一定借鉴意义。

问题反复出现,凸显治理之难。究其原因,恐怕是多方面。最主要的一个背景是,大规模长周期的在线教学,使得教育APP迎来爆发式增长,市场体量越大,治理难度越大,尤其是其“小、散、碎”的特征更对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挑战。同时,由于涉及利益问题,又是在校园这一特殊场域,容易导致监管不到位。比如《意见》中提到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统筹成本高、协调难度大。

把问题APP清理出校园,迫在眉睫。当然,问题解决不能“一刀切”,亟待标本兼治,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在上月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孝轩就建议,加快推进教育类APP分类管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压实各责任主体的监管责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唯有真正让规矩立起来、审核严起来、监管强起来,才能更好服务于学校管理和学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