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省殡葬行业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收费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对全省殡葬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收费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标示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和计价单位,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丧葬设施、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和超出期限的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以及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要予以明显区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基本服务和公墓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四、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殡葬选择性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服务和商品。
六、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手段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以协议、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殡葬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殡葬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依法公开曝光。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记者:晓 光
编辑:吴 尽
责编:杨倩倩
审核:虎俞均
终审:谢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