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物证:
能够直接证明诈骗行为的物品或痕迹。
书证:
包括转账记录、合同协议、通讯记录等书面材料。
证人证言:
第三方对诈骗行为的目击或了解。
被害人陈述:
受害者对诈骗行为的描述和经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诈骗行为的承认或解释。
鉴定意见:
专家对物证、书证等的分析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侦查过程中对现场或物品进行检查、勘验的记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如录音、录像、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形式的证据。
所有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