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录口供所需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相关证据的收集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口供记录时间的总结:
一般情况
录口供一般不得超过12个小时。
特殊情况
若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其他注意事项
录口供的时间不包括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限制时间。
派出所录口供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一般情况不能超过12小时。
综上所述,刑侦录口供的时间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2小时,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4小时。在录口供过程中,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包括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