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明确权益保障
聘用合同规定了职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旨在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根本保障。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确立工作关系
聘用合同字里行间确认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目的在于明确员工的应尽职责和义务,为单位提供一定的管理依据和权益保障。
约束双方责任
聘用合同已经规定了职工和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维护自身权益甚至追究过错方责任。
规范劳动关系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合同,规定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事项,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
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聘用合同明确了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强化管理监督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约定违约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等条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历史沿革
雇佣合同的历史悠久,自从古代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
性质与目的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综上所述,雇佣合同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并加强管理监督。通过合同的形式,雇佣关系变得更加正式和透明,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促进了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