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应当向 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递交。具体来说,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书可以递交到原审法院,也可以递交到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一般由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当事人的近亲属才有资格提交。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不会受理。
在递交申诉书时,需要提供原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并详细列出认为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如果申诉材料提交到检察院,应当寄到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如果寄到法院,应当寄到法院的立案庭。
建议您在递交申诉书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以提高申诉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