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递交民事起诉状后,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 七日内立案。如果是自诉状或者当事人口头告诉的,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对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三个工作日;若涉及到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涉嫌犯罪线索,则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七个工作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立案审查期限还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起诉状需要补充材料,则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