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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有罪推定

时间: 2025-01-11 13:52:14

有罪推定是指 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这一概念主要存在于实行欧陆法系(大陆法)国家及地区。有罪推定不仅包括一些“看得见的形式”,如刑讯逼供,还可能隐藏在一些观念与制度的背后,表现为一系列潜在的不易被察觉的规则或形式。

具体来说,有罪推定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民众对被追诉人有罪判断:

一般民众对被追诉人有罪判断严重外化,侵害被追诉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的定罪量刑形成消极的舆论引导。

公权力机关侵害被追诉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

在司法机关依法判决确定有罪与否以前(具体是指在缺乏证实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的情况下),公权力机关可能侵害被追诉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形成有罪预断乃至作出有罪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无罪推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准则,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成立,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并没有采取有罪推定原则。该法明确提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