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可以申请对被告的多项财产实施诉前保全措施。这些财产范围包括:
银行存款
房地产
机动车辆
股权权益
各类有价证券
动产
不动产
机器设备
知识产权
抵押物
留置物
第三人到期债权
申请财产保全时,原告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财产线索证据、相关证明材料等,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保全费用。法院在作出裁定后,财产保全措施会立即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的范围应限于原告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具体哪些财物属于保全范围,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定来确定。
建议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详细列出请求保全的财产清单,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