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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后多久

时间: 2025-01-17 18:17:44

党纪处分后的处理期限如下:

一般规定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对于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

特殊规定

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党纪处分解除

警告:6个月解除。

记过:12个月解除。

记大过:18个月解除。

降级:24个月解除。

撤职:24个月解除。

开除:开除处分不设定具体的解除期限,但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期满后仍需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否则延长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纪处分影响期

受到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半。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影响期为两年。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影响期为两年。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影响期为五年。

综上所述,党纪处分后的处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宣布并办理相应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六个月。党纪处分解除则需要根据不同的处分类型,在相应的期限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