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最低标准:
1620元/月。
最高标准:
2490元/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最高领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此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
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
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
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因此,南京失业金的领取金额在1620元/月至2490元/月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