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超速行驶:
超过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下行驶的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罚款1000元,超过时速70%以上的,罚款1500元。
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违法停车:
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高速公路调头、逆行: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调头或逆行。
不按规定变更车道:
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时,应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左侧超越,并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
长期占用超车道:
不允许车辆长期占用超车道,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跟车距离过近:
保持安全车距是防止追尾事故的重要措施。
行人上高速:
行人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货车超载:
货车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的重量限制。
违规使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禁止非紧急情况下占用。
违规倒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禁止倒车。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乘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
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酒驾:
禁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按规则泊车: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
违反上述规定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包括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措施。请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