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是指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后,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也是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
民事判决书一般由四部分构成:
首部:
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主文:
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判决结果:
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尾部:
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民事判决书根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同,分为一审民事判决书、二审民事判决书、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和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
民事判决书一旦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如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