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资质是指担任董事职务所需满足的资格和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资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然人担任董事
董事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人担任董事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董事。
董事的选举和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董事的任期一般由公司内部细则规定,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
独立董事的特别要求
独立董事除了具备一般董事的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特别条件: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有独立性,能够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公司内外部利益影响。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消极资格
犯有某些罪行尚未结案者,或犯有某些罪行服刑期满后未逾一定期限者,不能担任董事。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董事。
从事某些特殊职业的人,如军人、公务员、公证人、律师等,一般不能担任董事。
综上所述,董事资质主要包括自然人资格、选举和任期规定、独立董事的特别要求以及消极资格等方面。担任董事职务的个人需要满足这些条件,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