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房产收据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上方,字体稍大。可以有两种写法:
直接写“收条”或“收据”字样。
用“今收到”三个字作为标题,正文则从第二行顶格处开始写。
正文
如果标题写成“收条”,正文写在标题下面一行,需要空两格。
如果标题写成“今收到”,正文写在标题下,需要顶格写。
正文应写明以下信息:
收到的钱物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如果是房产交易,应包括房屋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价格等)。
交易的日期和地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
款项的性质和金额,注意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保持一致。
署名
署名要写在正文下靠右边一点。
如果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生疏或者不了解,要在姓名的前面写上单位名称。
如果涉及多个单位或个人,可以同时写上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或按指印。
日期
日期要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并明确年月日。
示例
今收到张三付来买房费,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
付款人:李四
收款人:张三
日期:2024年1月5日
注意事项
票据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包括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收据的开具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