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应当在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受理申请:
户口登记机关会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审批申请:
申请需要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反馈结果:
审批机关会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同时告知当事人。
此外,改名字需要提供的资料通常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时,还需要提交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协商一致意见书(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还需提交本人同意变更姓名的意见书)。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