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超生计算主要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一般规定
再婚夫妻中,如果婚前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孩子,婚后只能再生育一个孩子,超过一个即算超生。
如果婚前双方合计只有一个孩子,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超过两个算超生。
特殊情况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不算超生。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算超生。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算超生。
收养情况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算超生。
再婚前各自生育情况
如果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各自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算超生。
其他特定情形
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城镇居民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咨询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