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工程发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表:
代开发票申请表,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合同复印件:
工程施工合同或咨询合同等法律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施工方或建设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施工方或建设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对于按规定不需要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
付款证明原件:
需双方加盖公章的付款凭证。
外经证原件:
外来建筑项目需要的外经证。
项目登记表:
施工方和建设方的项目登记表,需盖章确认。
总分包合同:
如有分包工程,需提供总分包合同,分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分包方开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税票原件和复印件:
如有需要。
其他材料: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在开具发票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