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民兵作为军队的一部分,可以享受一系列待遇和优惠政策,这些待遇旨在鼓励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并为他们的未来提供保障。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待遇:
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在校大学生和新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含本金及利息)中较高者执行。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退役后的学费减免
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
服役津贴和退役金
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可以享受服役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等,两年服役期间总计最高可达约37万元。
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分别增加30%和20%。
优先征集和安排
大学生有参军志愿的,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考学和提拔
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
就业服务
退役后,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国家和地方针对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如考公务员、事业编等。此外,在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考试升学加分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安置地政府发给一次性退役补助,补助金额与入伍当地职工平均收入和支出相关联,一般也是1万元至几万元不等。
奖励金
一些地区在义务兵正常优待金基础上,给每名全日制大学生学历新兵发放奖励金,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这些待遇和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大学生士兵的重视和激励,旨在吸引更多高素质青年投身国防事业。建议有意参军的大学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的军旅生涯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