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转移到其他城市的步骤如下:
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首先,需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上海市转移到外省市。具体操作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上海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
到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个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寄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市医保中心处理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在收到《联系函》后,会确认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出,并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然后寄往参保人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如果参保人在本市有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进行清算后一并划转。
办理转入手续
在职职工劳动(人事)关系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由参保人(或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市医保中心根据区医保中心的受理情况以及异地转入账户资金的情况,进行转入账户资金处理。
审核与查询
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表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会将报销款项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给予现金报销。办理完转移手续后,申请人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到个人在转入地的社保缴纳情况,至此,转移手续完成。
建议:
在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