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的有效期一般为 六个月。在这期间,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益人如果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者希望参加听证会,应在公告发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建议被征地农民和相关权益人在公告期间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在有异议时及时提出,以保障自身权益。
征地公告的有效期一般为 六个月。在这期间,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益人如果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者希望参加听证会,应在公告发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建议被征地农民和相关权益人在公告期间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在有异议时及时提出,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04-16
2025-04-10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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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