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抵税的发票种类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进口货物所附带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相应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购进境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可以进行抵扣。
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抵扣。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纸质发票:
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般纳税人外购车辆,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准予抵扣增值税。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用于抵扣进项税的发票类型包括增值税扣税凭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建议: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当妥善保管这些可以用于抵税的发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以便在申报增值税时能够顺利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