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被告的身份证明和相关的主体材料,具体如下: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1份。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份。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被告的详细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委托材料
如果由律师代理起诉,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律师执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提交员工证明(如缴纳社保记录凭证、领取工资凭证、劳动合同)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件
根据具体案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如法院传票、与婚姻、财产、债务、抚养权相关的证据等。
证据材料
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凭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请求。
授权委托书
如果由他人代为提起诉讼,需要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准备,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