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的过程。以下是实物验资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步骤:
准备文件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
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投资实物相关材料,如发票、合同、产权证明等;
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证明投资款已到位。
评估作价
实物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或无形资产(如专利、专有技术)需经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公司评估,并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股东的投入额。
开设账户
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缴存投资款
股东将投资款缴存到公司临时账户,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直接缴存现金。
验资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其进行验资。
提供必要的资料给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投资款银行进账单等。
出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后,出具验资报告。
注意事项:
实物资产作价投入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
无形资产作价投入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实物资产出资需提供合理的作价证明文件,如工程决算书或发票金额;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实物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