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身份证明、残疾证明及申请表格、照片、医疗及证明材料等几类。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和疑似残疾人本人页,以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智力类和精神类残疾人的监护人相关页。
残疾证明及申请表格
现有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或相关申请表格;
个人书面申请,详细描述申请人情况、负伤经过及伤残情况等。
照片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具体要求按当地残联要求准备。
医疗及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
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
疾病诊断证明书;
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事故认定书,如适用;
伤残鉴定委托书,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监护人证明材料,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智力类残疾人;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的额外诊断报告,如适用;
遗失补办残疾证的情况,需提供《遗失声明》。
建议在准备评残材料时,详细查阅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