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业仲裁的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除了仲裁申请书,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
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
如果双方调解不成,仲裁委会在开庭后一段时间内给双方出具裁决书。
建议:
在申请仲裁前,当事人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