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告期是指 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并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公告期是指 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并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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