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一种 附加税,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城建税的全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其征收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城建税的征收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既不在市区也不在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总结: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征收,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变化,旨在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稳定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