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导致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痛苦,还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暴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
具体的家暴表现形式包括:
身体暴力:
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如推搡、甩打、踹击、揍击、掴掌、抓挠、咬合、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者。
精神暴力:
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嫉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等。
性暴力:
包括对家庭成员的性侵犯、性骚扰等。
经济控制:
通过控制家庭经济资源,对家庭成员进行经济上的压迫和控制。
此外,除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对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员(如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实施上述暴力行为,也应参照家庭暴力处理。
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第三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适用范围。
实施家庭暴力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行政责任包括拘留、罚款或警告;刑事责任则可能涉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国家和社会应积极采取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救助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