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由人执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工作需要
绝大多数被判死刑的罪犯在被执行时已经吓得不能走路,必须由执法人员挟着才能走到执行地点,以防止出现意外。
彰显法律庄严神圣和刑场威严
通过执法人员挟刑,可以体现法律的庄严神圣和刑场的威严,给犯罪分子以更大的震慑。
确保执行过程的安全和有序
由专业人员执行死刑,可以确保执行过程的安全和有序,避免因罪犯的挣扎或反抗而导致的意外事件。
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的执行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综上所述,死刑由人执行主要是为了确保执行过程的安全、有序,并体现法律的庄严神圣和刑场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