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直在努力打击传销活动,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然而,传销活动仍然存在,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法律制裁不足
根据《刑法》,只有当传销组织涉及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才会被追诉,这导致规模较小的传销组织难以被公安机关立案。
证据收集困难
传销组织通常会销毁关键证据,如申购单和协议书,使得受害者难以提供被骗证据。此外,证明上下级关系和团队计酬也较为困难。
执法力度和衔接不畅
工商机关作为主要执法机关,其执法权限有限,缺乏进入私人住宅等强制执法的权力和技术手段。
宣传教育滞后
新型传销模式如“微商”、“消费投资”等难以被公众识别,加之反传销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公众防范意识不强。
个人因素
许多人受到一夜暴富心态的驱使,容易被传销组织的虚假承诺所吸引。
地方保护主义
某些地方政府可能因为短期经济利益,对传销活动采取默许态度。
传销生命周期规律
在某些地区,传销活动可能正处于上升期,下线不断加入,导致打击效果不明显。
综上所述,尽管国家有法律和政策来打击传销,但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传销活动仍然存在。打击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完善法律、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