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选择以下地点进行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地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所在地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出现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处理原则如下:
劳动合同履行地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
先受理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建议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建议
如果对具体地点有疑问,可以先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