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分户的情况,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方法如下:
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
如果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并分开居住,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并且经过本农民集体的同意和公告无异议,可以按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未分开居住
如果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未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的合计面积标准,也可以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
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的情况,也可以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建议
主动申请:权利人需要主动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核实产权:确保所有房屋产权清晰,避免产权纠纷。
补办手续:对于未经批准另行建房的情况,需要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公告无异议:在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确权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和条件,未分户的宅基地可以进行合法的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