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士官 属于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使用的人员编制,用于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在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要。士官在转业时,根据其军衔、服役年限以及个人条件,可能会被安置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在这些单位中,他们通常担任工勤岗位或技术岗位。
具体来说,转业士官在事业单位中通常被视为工勤人员,享受与在编职工相同的待遇,但身份为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此外,根据拨款方式的不同,事业编制又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等类型。
综上所述,转业士官在地方安置时,主要进入的是事业编制,可能担任工勤或技术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障。